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本研究基地的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科研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档案归档内容
1、科研人员档案,如聘任合同书,驻所研究证明,出国学术交流证明等;
2、科研项目档案,如科研课题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立项协议书、科研课题项目立项卡、科研课题项目进展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结题报告;
3、科研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课题鉴定和评估报告、项目奖励证书、科研统计年报、科研管理年报等。
4、学术会议档案,如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会议综述等;
5、科研经费档案,如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纵向和横向经费拨入和支出帐册等。
第二条:档案管理方法
1、档案材料的收集
各科研课题自项目申报起至项目结束时的各项有关文件,包括: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方案论证材料、调研报告、审批文件、领导批示、研究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鉴定得奖材料、成果评价等应交一份原件给所科研秘书建档,科研秘书应登记各类文件的收到日期,予以分类、编号归档保管。
2、档案材料的借阅
任何人员需要查阅本课题的相关材料,需课题负责人同意,查阅其他材料必须有研究室主任的同意,方可到科研秘书处查阅。查阅和归还时应做好记录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