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暨南大学广州区域低碳经济研究基地的科研管理水平,推动研究基地成果上档次,特制定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鼓励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各类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和省部级以上项目,项目申报费将统一由基地支付。
第二条:项目管理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有权对项目所涉及的人、财、物进行独立自主的管理。
第三条:研究基地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学术团体和组织;鼓励研究人员担任学术团体和组织的主要职务;鼓励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条:研究基地对本所专兼职研究人员作为主持人成功申报本学科领域的项目以及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给与配套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暨南大学广州区域低碳经济研究基地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