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CSR研究领域存有两桩著名悬案:1. CSR Disclosure vs. CSR Performance,陷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怪圈难以自拔;2.CSR Performance vs. Economic Performance,支持正相关的与支持负相关的研究互不相让。
CSR的火爆让一向冷眼旁观的JAE也按耐不住地放下身段,在2018年第1期甩出一篇数据和检验几近完美的中国研究,直接挑战CSR两大疑问。
JAE会成为终结者还是燃起更大的战火?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篇文章,快来跟随小编一起“破案”吧。
原文:Chen Y C, Hung M, Wang Y. The Effect of Mandatory CSR Disclosure on Firm Profitability and Social Externalities: Evidence from China[J]. Journal of Accounting & Economics, 2018,65,169-190.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强制披露对公司业绩和社会外部性的影响
——来自中国的证据
一、研究背景
在全球强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CSR)。CSR围绕企业社会和环境活动,并将这些活动披露给企业相关利益者,同时CSR又强调保护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2008年12月,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出台了规定,要求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公司、海外上市公司以及金融公司和深圳100指数公司从2008年开始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内容有明确的指引,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员工、供应商、消费者以及环境保护五大方面。
二、研究问题
研究中国2008年强制披露CSR事件是如何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和公司所在城市的环境污染。
三、研究贡献
文章的研究贡献主要有以下三点:(1)政府如何干预企业行为和环境污染是福利经济学当中的重要问题(Pigou,1920;Coase,1960)。文章通过利用政府要求企业强制披露CSR这一事件研究对企业业绩和环境的影响,能够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认知。(2)以往文献着重研究自愿披露CSR的行为,文章研究强制披露CSR的行为,补充了关于CSR的文献。(3)以往对强制披露CSR行为的影响,主要研究市场对其的反应。而本文研究强制披露对企业业绩和环境的影响,补充了关于强制披露CSR的文献。
四、研究方法
文章实证部分体现了作者扎实的研究功底,对研究问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实证检验。
首先,作者通过采用双重差分法(DID),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比较2008年前后(2006-2008年为前,2009-2011年为后)被要求强制披露CSR的企业与未披露CSR报告的企业(PSM配比得到样本)的业绩(ROA和ROE)。
其次,作者也运用了双重差分法(DID)研究了强制披露对企业注册地所在城市环境污染(工业废水和二氧化硫)的影响。
五、研究结果
(1)首先,检验了强制披露CSR对企业业绩的影响。首先,作者分析了事件对公司ROA 和ROE 的影响,研究发现2008年强制披露CSR事件后,企业的经营业绩下降。同时,作者发现强制披露CSR事件后,企业收入下降,并且增加了经营费用和资产减值费用。
(2)其次,检验了强制披露CSR对企业注册地所在城市的环境污染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受强制披露政策影响较大的城市,其废水和二氧化硫在2008年以后都得到了显著下降。
(3)随后,作者检验了事件发生后(2009-2011年),公司增加CSR支出的原因,以及其对企业业绩和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
(4)接下来,作者在前文的基础上,将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相比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显著下降,但是在民营企业较多的城市,其环境污染显著下降。
(5)随后,作者检验了强制披露CSR事件对死亡人数的影响。研究发现,2008年强制披露CSR政策实施后,被强制披露CSR报告的企业,其死亡人数得到显著下降。
(6)最后,作者检验了资本市场对强制披露CSR事件的反应。结果表明,被强制披露CSR报告的企业,其CAR值显著下降。
六、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发现:(1)2008年强制披露CSR政策实施后,被强制披露CSR的企业其经营业绩下降,但是所在地的环境得到了改善。(2)政策实施后,政府压力和社会压力是导致被强制披露CSR企业增加CSR支出的主要原因,这些CSR支出导致企业业绩下降,并且所在地的环境得到了改善。(3)国有企业存在的代理成本问题导致CSR支出的效率降低,但未能使环境得到改善。(4)资本市场对被强制披露CSR的企业做出了负向反应。
总之,本文论证了强制披露CSR政策实施后,虽然带来了社会的正外部性,但是导致企业经营业绩下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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